- 發布人:新媒體中心
- 時間:201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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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踐學院“專家治校”的辦學理念,建立和完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全面推行產、學、研、用合作教育,促進教學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提高教學管理水平、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保證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學指導委員會是學院教學工作的指導、研究、咨詢、審議機構,是在院長領導下指導教學管理部門開展工作的專家組織。
第二條?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工作方針是: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教學改革的有關政策;緊密結合學院實際,對教學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研究、咨詢和督導;指導學院產、學、研、用合作教育和教學內容、課程體系的改革,提高教學質量,推進我院的教學改革與建設。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任期
第三條?教學指導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1人,委員若干人。
第四條?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由我院熱愛民辦教育事業、積極開展教學研究、參與教學改革、具有奉獻精神和探究意識的教師及教學管理人員、相關行業和企業專家擔任。原則上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要有副高或相當于副高及以上職稱。
第五條?教學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是教學指導委員會的聯系與辦事機構,設在學院教務處,辦公室主任由教務處長兼任。
第六條?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應主動了解國內外高等教育發展趨勢,了解學院相關專業人才需求變化情況,了解學院教學改革和教學發展的信息、動態,積極參與委員會各項活動,履行委員職責。
第七條?為提高工作效率,教學指導委員會應定期對自身工作及委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總結、評議。
第八條?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連聘連任。為保持工作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每屆更換的委員人數不超三分之一。
第九條?教學指導委員會審議的事項,須經全體委員超過三分之二人數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章?職責
?第十條?根據江西省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提出學院教學改革與發展的建設性意見;對人才培養模式、教學工作總體思路以及與教學工作有關的重大問題提供咨詢;對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等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就有關教學改革及人才培養方案的重大舉措、新專業設置及老專業改造的可行性論證、專業發展規劃等進行論證、審議。
?第十二條?對課程和教學內容體系的改革方案進行論證、審議。
?第十三條?對實踐教學工作包括實習、實訓和實驗室建設的項目進行論證、審議。
?第十四條?對學院的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標準等進行評審。
?第十五條?審議教學方法和考試方法改革方案,對影響教學質量的問題進行專題研討,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結合本院實際提出教材選用、重點課程建設計劃以及優秀教師人選等事項進行評審。
?第十七條?對學院師資隊伍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八條?研究論證實訓室、數字化校園建設、校外實訓基地建設等教學條件規劃與建設,總結管理工作經驗,提高教學設備(施)利用率。
?第十九條?對教學工作進行咨詢和督導,每學期每位成員聽課每個二級學院不少于2學時,填寫聽課表,送教學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條?教學指導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學期召開一次;視工作需要,可召開臨時性全體會議。
第二十一條?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均應遵守保密和回避制度,應保密的內容一律不得外傳。
第二十二條?學院為教學指導委員會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經費和條件。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教學指導委員會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