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 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加 快建設紅色文化育人高地,經研究決定,開展 2024 年度江西省高 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項目(紅色文化育人研究) 申報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申報者需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紅色基因傳承”的重要論述,結合 自身的教學工作實際、研究基礎和學術特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 研究課題名稱應表述規范、準確、簡潔。
二、資助對象與額度
研究專項主要面向全省高校從事紅色文化育人研究的教學、 科研人員,項目資助經費為 1 萬元,由省教育廳從相關經費撥付。 同時,各高校應提供配套經費 1 萬元,從相關經費中統籌安排, 學校蓋章則視為同意為立項項目提供資助經費。
三、立項數和申報名額
研究專項擬立項 100 項左右。實行限額申報,本科高校限報 10 項,高職高專和獨立學院限報 3 項。
四、申報條件
1.研究專項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 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 質和學術道德,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 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2.研究專項申請人須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 學位。
3.研究專項應組成課題組,由項目負責人擔任課題組長。項 目負責人僅限 1 人,課題組成員應不少于 3 人、控制在 7 人以內。
4.研究專項負責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 1 個項目,參與項目最 多 1 項,已承擔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 類項目以及省社科基金各類項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類項目 尚未結題的,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請研究專項。
五、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專項作為省級項目,參照《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 研究項目管理辦法(2021 年修訂)》管理。
2.研究專項成果包括論文、著作、研究報告,項目結項的成 果均須正式發表、出版、采納、刊登。成果形式為論文的,須在 理論雜志《求是》、《人民日報》(理論版) 、《光明日報》(理 論版)、《經濟日報》(理論版)、中國教育報(理論版)、省級黨報(理論版) 以及 CSSCI(含擴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 刊等發表與研究主題直接相關論文不少于 1 篇;成果形式為著作 的,著作名稱應與課題研究主題保持基本一致。成果形式為研究 報告的,應獲得省部級領導肯定性批示。
3.課題研究成果在公開發表、出版或內部呈送時,均應在醒 目位置標明“2024 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項目 (紅色文化育人研究)研究成果”字樣(含課題名稱和課題批準 號)。
4.獲準立項的《課題申報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合同文本, 申報人應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課題研究期限一般 為 2 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至 3 年。未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務的, 將按要求進行清理撤項并通報至學校,被撤項的項目負責人從撤 銷之日起 3 年內不得申請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項目。
六、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
1.研究專項通過網絡申報,申報網址http://gxszrw.jxedu.go v.cn:8500/,網站開通時間為 2024 年 5 月 16 日 24:00,截止時間 為 2024 年 6 月 5 日 24:00。
2.各高校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強對項目申報工作的組織、 指導和審查,特別是對申請者的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 性、選題和論證的科學性與可行性、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 件進行嚴格審核,簽署明確意見并加蓋公章。此次申報不接受個 人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3.2023 年 6 月 7 日 17:00 前,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門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申請書》《活頁》《匯總表》(各 1 份,A3 紙,雙 面打印, 中縫裝訂)以及資助經費承諾 1 份一并報送指定地址。 《申請書》《活頁》的編排順序須與《匯總表》的打印順序一致。如無經費資助承諾取消本年度申報,且相應扣減 2024 年項目申報數。同時將電子 excel 版《匯總表》發送至指定郵箱。
4.研究專項須按照《申請書》和《活頁》要求,如實填寫材 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 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五年 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 錄。
聯系人:省教育廳社政處肖禮倦,0791-86765057;江西科技 師范大學陳路, 13127513550。
材料報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學府大道 589 號, 聯系人: 陳路, 電話: 13127513550 ,郵編: 330031。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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