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動我校廣大教職工參與學術活動的積極性,活躍學校的學術氛圍,?積極開展學術講座活動,特制定本辦法。
一、負責機構
(一)科研處是管理學術講座的職能部門,負責學術講座活動的統籌規劃、統一管理。
(二)各二級學院是舉辦學術講座活動的承辦單位。
(三)學工處、團委、宣傳部、教務處、圖書館、網絡中心、保衛處、總務處等單位是學術講座活動的協辦單位。
二、講座類型
學術報告會分為兩種專場:校外名家專場和校內名師專場。
(一)校外名家專場原則上為大型學術報告會,對象以各二級學院師生為主,向全校師生開放。
(二)校內名師專場原則上為小型學術報告會,對象為各二級學院師生。
三、組織管理
(一)各二級學院依據《共青科技職業學院學術講座管理辦法》,提前一周向科研處提交學術講座申請。由科研處審核、分管校領導審批同意后,各二級學院方可依據申請舉辦學術講座活動。
(二)各二級學院須認真做好準備、接待、組織、宣傳和總結等工作,具體按照如下要求執行:
1.準備工作
(1)宣傳工作:由宣傳部等單位配合承辦單位負責落實活動的宣傳工作,通過海報、校園網等途徑進行宣傳,內容須包括活動類型、主題(題目)、參與人(主講人、聽眾)、時間、地點等。
(2)會場安排:黨政辦、科研處、團委、保衛處等單位配合承辦單位落實安排場地申請、會場布置、座位牌的擺放、茶水、瓜果和點心的準備。
(3)設備保障:黨政辦、網絡中心等單位配合承辦單位負責會場音響、燈光、話筒、攝像、錄音等設備和通風、空調、電扇等設備的檢查。
(4)環境衛生:學工處、后勤處配合承辦單位負責場地的環境衛生。
(5)安全保障:保衛處配合承辦單位負責指揮入場車輛停放,并保證場內外安全。
(6)健康保障:保衛處應根據江西省的疫情防范等要求做好保障工作。
2.接待工作
(1)邀請校外名家來校的一律由承辦單位做好迎送、交通、食宿和陪同工作。
(2)承辦單位負責引導校外名家入場和退場。
3.總結工作
(1)活動結束后,宣傳部等單位配合承辦單位在學校網站上予以宣傳報道。
(2)活動結束后,承辦單位應在一周內完成總結工作,完成共青科技職業學院學術講座活動總結,并附影像資料(含音頻、視頻、照片等)、講稿(課件)等提交科研處備存。
(三)學術講座活動費用由科研處依據規定和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四)學術講座活動實行承辦單位負責制,負責做好整個活動的組織和管理,科研處負責檢查和督促。
(五)各二級學院在組織學術講座時要緊扣講堂宗旨,認真研究確定主題,邀請在學術領域或業界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者、專家或行業領軍人物。校內名師專場主要邀請校內教授、副教授、博士、碩士作專題報告。各二級學院在推薦校內名師做專題報告時要嚴格把握,對報告人、報告選題、報告內容、課件等進行審核。
(六)在活動過程中,如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錯誤言論,或偏離主題,承辦單位應及時加以制止(必要時中止講座),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送科研處。
(七)凡違反上述管理規定,或由于組織不當、審查不嚴、制止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影響與后果,學校將追究承辦單位和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四、講座費用標準
學術講座活動費用主要包含講座酬金和接待費兩個部分。
(一)講座酬金
1.校內人員講座酬金發放標準
序號 | 職稱/學歷 | 酬金標準 |
1 | 正高 | 500?元/場 |
2 | 副高 | 300?元/場 |
2.校外專家學術講座酬金發放標準
? 序號 | ? 校外名家 | 酬金標準 | ||
省外 | 省內 ? | |||
1 | 院士 | 10000?元/場 | 8000元/場 | |
2 | 省(部)級領導及國家一級教授 | 8000元/場 | 5000元/場 | |
3 | 廳級、國家二級教授 | 5000元/場 | 4000元/場 | |
4 | 處級、教授、博導 | 3000元/場 | 3000元/場 | |
5 | 碩導、博士 | 2000元/場 | 1500?元/場 |
(二)接待費用
校外名家的交通費、食宿費等費用由科研處參照學校財務管理辦法統一進行報銷。
(三)說明
1.單場活動總費用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
2.校內教師職稱以校聘為準(含低職高聘)
3.特別邀請的校外名家酬金單獨申報。
五、講座費用支付
由學校組織的學術講座,費用的支出由科研處參照學校財務管理辦法統一進行報銷。
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并由科研處負責解釋。
科研處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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