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師是我院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校的校園文化及教學工作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為加強和規范外聘教師隊伍的管理,保證教學質量,依據學校相關文件,結合工作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所稱外聘教師,是指各院以學校名義所聘請的全職返聘教師和兼職代課教師。
二、聘用原則
1、根據教學需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考慮外聘教師兼課:
新設專業,個別課程現有師資暫時無力開設;
雖非新設專業,但因師資緊張,經過調整、挖掘現有師資潛力后仍無法解決;
因特殊需要,必須對外聘請教師授課。
2、承擔教學任務的教研室專任教師人均承擔教學任務不足每周14學時的(不折算標準教學工作量),任課教師中有低于周10學時的,又無特殊原因的,一般不得外聘教師。
3、外聘教師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由聘任院負責承擔。
三、聘用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責任心,組織紀律性強,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者優先;工程實踐類能工巧匠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職稱要求;優秀的在讀碩士研究生。
3、外聘教師所從事專業須與承擔的課程一致。
4、男性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女性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5、身體健康,能從事正常教學工作。
四、聘用程序
1、教務處在本學期末下發下學期教學任務,各院根據教學任務確定所需外聘教師授課的課程、人數,提出外聘教師計劃(其中聘任在讀碩士研究生的比例不得超過外聘教師總數的40%),報教務處審批,人事處備案。
2、各院根據教務處審核意見,認真聘請外聘教師,嚴格按規定審核外聘教師的學歷、職稱、身份證等材料,填寫《外聘教師審批表》,并報人事處。
3、人事處對聘任教師資格進行審核,二級學院對資格合格者組織試講,并提出聘用意見,報人事處備案。
4、人事處確定外聘教師課酬標準,并將審核意見反饋回二級學院。
5、聘任二級學院與外聘教師簽訂聘任協議書。
6、各二級學院應將以下材料報人事處審查、備案:
外聘教師職稱證書復印件。
外聘教師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外聘教師試講測評表(測評由三人以上小組完成)
外聘教師基本信息匯總表。
外聘教師承擔教學任務匯總表。
五、外聘教師的教學基本要求
1、外聘教師應主動了解我校的各種規章制度,遵守我校的各項教學管理規定。
2、接受相關二級學院、教務處、教學督導處、人事處的管理和監督,參加教學檢查與教學質量考核。
3、服從教學安排,忠實履行教學職責,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任務。
4、研究教學方法,講求教學效果,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做到因材施教,能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進行教學。
5、加強師生溝通,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保證教育的公平性。
6、保證日常教學各環節到位(包括:備課、授課、輔導、布置與批改作業、出卷、閱卷、學生成績評價等),并保證總體教學效果。
7、兼職外聘教師(含在讀碩士、博士)原則上每周授課不超過12課時。
六、外聘教師的管理
外聘教師業務管理視同我校專任教師管理。
1、外聘教師管理以二級學院管理為主,二級學院須指定專人負責外聘教師的管理工作,加強管理及監督,以保證教學任務的順利進行。
2、二級學院對外聘請教師時,應優先聘請我校退休教師、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人員、高級職稱人員和曾經在我校承擔教學任務且教學效果反映好的教師。
3、二級學院對擬聘的外聘教師資格和條件進行審核,擬聘教師所學專業或所從事專業必須與承擔教學任務相一致,對初次聘任的外聘教師必須組織試講(本校退休教師、具有高校講師以上職稱者可免于試講)。
4、二級學院應注意傾聽外聘教師的意見,關心他們在我校的教學工作,組織他們參加相關的教研活動;每學期至少安排一次外聘教師座談會,聽取他們對教學工作的意見。
5、二級學院應結合本系特點制定外聘教師管理的實施細則。在聘請外聘教師工作中,要向外聘教師說明教學任務的要求、工作職責及酬金標準,介紹學校基本情況;組織外聘教師學習學校相關教學管理文件,使其熟悉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6、二級學院負責外聘教師教學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對教學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對教學效果不好或不能按學校要求完成教學任務或出現嚴重教學事故的外聘教師要及時解除協議及時更換,并不得再聘。
7、教務處負責外聘教師的日常教學檢查工作。
8、教學督導處負責對外聘教師督導及教學評估。
9、人事處、教務處與各二級學院定期召開工作會。
10、外聘教師的管理與各二級學院綜合津貼的發放相掛鉤。
七、外聘教師的課酬發放標準
外聘教師課酬按實際教學課時量計算,不折算標準教學工作量,課酬標準為:
教 ?授(正高級職稱):120元/課時
副教授(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100元/課時
講 ?師(中級職稱、技師):55元/課時
碩士研究生:80元/學時
八、外聘教師的考核與課酬發放
1、外聘教師課酬實行按月發放和學期末考核結算結合的辦法,80%按月發放,20%學期末根據期末考核結果發放;外聘教師因個人原因或達不到教學要求等中途解除協議的,20%的留存部分不予發放。
2、外聘教師課酬發放與考核結果掛鉤。期末考核為合格的,按100%發放課酬;考核為優秀的,按110%發放課酬;考核為不合格,扣除余額,并不得再聘用。
3、外聘教師的教學事故處理按學校教務處有關辦法執行。
九、有關長期聘用外聘教師的規定
為保持外聘教師的相對穩定性,鼓勵二級學院對能長期承擔我校教學任務的教師簽訂長期聘用合同。
(一)長期聘用外聘教師應符合以下條件:
近1.5年曾在我校擔任教學工作,授課達150課時以上;
教學評估結果每年良好以上;
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并來自企業,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
(二)長期聘用外聘教師,聘用合同期為三年。
(三)長期聘用外聘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二級學院推薦并提供相關材料,教務處、教學督導處審查,分管教學校領導審批,人事處備案。
本文件與今后的通知、決議、質量管理協議有沖突,以通知、決議、質量管理協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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